青海省电力公司拟进行李家山35kV输变电工程及35kv鲁沙尔等6个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工程的设计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选定设计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法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项目法人:青海省电力公司
二、工程规模与标段:
1.工程规模:
详见各工程可研报告及可研批复。
2.标包划分:
包1:李家山35kV变电站工程设计;
包2:李家山35kV线路工程设计。
包3:35kv鲁沙尔、田家寨、拦隆口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工程设计;
包4:35kv城关、长宁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工程设计;
包5: 35kv东峡变电站无人值班改造工程设计。
三、设计工期安排:
设计日期: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8月31日
四、招标方式与合同签订:
本工程的设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提供的所有招标资料(工程本体部分)作为开展初步设计的依据,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工程勘测设计合同;技术与商务部分同时投标。
五、资金来源:
国债、银行贷款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并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设计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独立完成三项35kV及以上变电站、线路工程设计业绩的设计单位,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安全质量要求: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8.投标人具有海拔2500米及以上电力工程的设计经验、业绩。
七、投标资格审查具体安排:
1.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条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法人请针对资格条件进行自查,认为满足投标条件的法人均可参加投标。招标人不再另行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审查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影印件;
(4)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资料(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公司成立与发展情况,体系认证情况,公司组织机构,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社会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情况,明确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5)投标之日前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上述报表的本年度季报;
(6)主要装备情况一览表,及其状况说明;
(7)设计单位同类工程业绩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单位、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主要人员参加的同类工程统计(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投产日期);以上统计,均应出具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原件。
(8)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原件(履约能力综述,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是否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并注明内容核实的联系人及电话。
3.发售招标文件:自审合格且自愿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6月30日~7月5日(节假日除外)17:00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请携带U盘以获取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招标人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资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张红 李妍
手 机:13401096246
电 话:010-58684504
传 真:010-5868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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