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30日,国家电监会发布《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用电大户最高可以获得扣减20%的输配电价优惠,并可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直接交易价格,不受第三方干预。
点评:我们认为,此举是电价改革市场化的开端。将增加用户用电选择权,推动电力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大型工业企业活力。 实现发电侧、用电侧、电网三方帕累托改进。
销售电价是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统一政策,分级管理。销售电价由购电成本、输配电损耗、输配电价及政府性基金四部分构成。此政策将输配电价这部分固定,而让发电企业与用电大户直接协商电价,可以使大用户直接与发电商签合同,可以获得更低的电价,减少企业成本,并且在电力供应紧张时,大用户可以通过支付相对高额电价的方式获得足够的电量供应,以避免缺电影响正常生产。而用电侧在电力供给偏松的背景下,签订直购电合同将能够以一定幅度的优惠电价实现发电量的保障或提升,进而提高机组开工率。电网企业也将随着电量的增加而获利,并实现电力供需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不认为直购电出台将滋生高耗能泛滥。因为参与试点的大用户,限定为用电电压等级110 千伏(66 千伏)及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工业用户。
受益得电力企业将有两类:一类是,大型工业用户电量比重较大的地区: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云南、河南、河北、西北等地的地方电力企业,因为从我国的用电结构来看,发电量的回升主要依赖于工业用电的回升。据中电联统计:08 年,全国工业用电量25495亿千瓦时,增长3.65%,工业用电增长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为52.71%,08 年同比降低27.93 个百分点。而一旦大用户用电增加,将有助于全社会用电回升,上述省份工业耗电相对较大,如附图;另一类,我们看好“三低一高”即“低煤耗、低污染、低成本和高效率” 的发电企业。因为由于发电侧形成竞争,只有这类发电商才在未来长期运营中显现成本优势。此次参与试点的发电企业,已暂定为2004 年及以后新投产、单机容量30 万千瓦及以上的企业,水力发电企业为单机容量10 万千瓦及以上的企业。 低能耗高效率大机组发电企业,如华能、国电、大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