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河南省电力公司出台《关于加强廉政建设,过好“双节”的通知》,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防止“节日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严禁用公款、公车旅游,严禁接受任何单位、任何部门以任何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过节礼品;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不准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实物等,不准以任何名义用公款购买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向上级机关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严禁单位、部门之间相互宴请;切实做好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慰问工作,尤其是对节日期间在施工、生产一线的职工,既要抓好安全管理,又要安排好饮食;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切实管好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