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质量现场核查是供电服务监管的重要手段,是依法行政行为方式的具体体现。供电服务质量现场核查有利于更好地推动供电企业的社会承诺和优质服务活动,有利于规范供电企业的服务行为和服务标准,有利于维护供用电双方的法定权益和供电市场的公平公正交易,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而,供电服务质量现场核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不定期的开展。
近日,东北电监局成立了以副局长王恩志为组长的现场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拟于4月至6月期间,分别向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派赴核查工作组,集中开展供电服务质量现场核查工作。现场核查将围绕供电质量、电费电价执行及相关信息批露、用电业务办理及用户工程管理、电网停电、限电管理、电网故障处理、用电投诉处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等七项内容展开。
据悉,本次核查的供电企业有12家,抽查重点是县区供电和农电企业。核查工作组将严格按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进入现场前将在3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核查单位,不接受宴请,不接受馈赠礼物,对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并按《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王恩志副局长表示,近年来,东北区域供电服务的总体状况是比较好的,三省一区电网和各级供电企业的领导积极开展供电优质服务活动、实行了供电服务社会承诺,建立了95598供电服务热线,实现了用户咨询和投诉的统一受理,社会形象和信誉越来越好。但是,某些企业的供电质量和服务质量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依法监管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