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100亿元人民币《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签字仪式2006年9月21日下午在北京国宾酒店隆重举行,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副局长缪信山主持仪式,中水电对外公司总经理陆国俊和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局局长徐企颖分别发表讲话并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国家开发银行姚中民副行长,中国水利投资公司总经理杨春锦出席了签字仪式。
陆国俊在讲话中指出,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国家开发银行一直通过多种政策性金融手段,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独特作用,按照“大额承诺、滚动计划、资金平台、融资拉动”指导方针,积极构建并推动企业开展“走出去”业务的信用平台,支持包括我公司在内的大型企业集团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全球经济层次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推动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
徐企颖在讲话中指出,双方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旨在将开发银行的融资优势和中水电对外公司对外工程承包的优势相结合,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开发资源,支持我国水利电力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中水电对外公司科技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提供长期的金融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