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华中电监局对重庆市南川区兴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41家小水电企业颁发了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证明,这是湖北、江西、重庆三省(市)首批取得豁免证明的小水电企业。
为更好发挥许可管理对小水电事业发展的支持、引导和规范作用,减轻小水电企业负担,促进小水电开发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电监会对总装机1000千瓦(不含)以下小水电企业实行电力业务许可豁免的规定,华中电监局积极行动,经与三省市电力公司及水利厅、工商局、水电行协等相关单位联系,广泛收集了三省市小水电企业信息,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下发通知书和电话联系,宣传办理豁免的要求和程序。针对部分水电企业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等客观实际情况,华中电监局工作人员采取网络辅导、电话咨询等方式,为企业申请豁免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受到企业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