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近日,华能集团公司根据国务院和国家电监会要求,对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进行专项部署。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其宗旨和目的是,通过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基层和基础管理,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提高,遵章守纪,依法办事,构建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总体安排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在5月份;第二阶段为督导检查阶段,时间从6月至9月;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时间从10月至年底。
工作重点围绕“三项行动”全面展开。一是从严执法。重点查处七项行为:瞒报谎报迟报电力安全事故、违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无电力行业资质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未按规定进行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和定期检查、违反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非法分包项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安全监管法规规章的非法违法违规等;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深化“反违章专项行动”,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和整改力度。二是专项治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保证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及规章制度、措施、预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用有效手段,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立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质量;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安全文艺汇演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对在岗人员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基建和生产外包工程参建单位现场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管理等。
华能集团公司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三项行动”工作计划,做到重点突出,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考核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努力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