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电监会审查批准,华中电监局为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发电厂颁发了电力业务(发电类)许可证,这是华中区域首批获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地方发电企业,标志着华中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工作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湖北鄂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企业,成立于1997年,公司曾被国家环保总局评选为“国家环境保护百佳工程”,这是华中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火电企业。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发电厂始建于1958年。位于有“江南煤城”之誉的萍乡,由于厂址位于江西电网的西末端,使得电厂承担的调峰任务少,因此运行效益较高。
华中电监局按照《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和有关文件要求,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两家企业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申请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进行了现场核查。确认该企业审批手续齐全、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后,按照审批程序,报电监会审批后准予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将为维护华中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提供有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