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与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于4月29日在阿拉木图签署了建立合资企业的备忘录,合资企业将在中国建设核电站。合资企业的股东为哈萨克斯坦国家原子能公司和中国原子能资源公司(广东核电集团子公司),公司有可能吸纳其他投资者加入。
哈国家原子能公司对铀及其化合物、稀有金属和核电站核燃料、专用设备、技术和材料等出口业务实行国家专营,国家拥有100%的公司股份。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地质勘探、铀矿开采、核燃料制品、核反应堆建造、核电站、有色金属冶炼、材料结构生产等。
日期:2009-05-07 来源:驻哈萨克经商参处子站 作者:驻哈萨克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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