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在新疆电网2009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会议上,新疆电网电量交易中心主持了发电权替代交易合同签字仪式,新疆电力公司与华电新疆公司签订了2009年发电权交易合同。与以往不同,此次发电权交易工作更多体现了“节能环保”原则,将小机组的发电量指标转让给了大机组,以市场化方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如用新疆华电哈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13.5万千瓦机组替代该厂原来两台1.5万千瓦和一台2.5万千瓦机组,替代电量22000万千瓦时。此举有望节约标准煤6.204万吨,减排二氧化硫595.584吨,减少烟尘排污336.88吨。
近年来,新疆用电量和交易电量一直保持较快增长。自2007年底全疆实现220千伏电网联网后,为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开辟了新的市场。2008年,新疆电网全年完成发电权交易电量3.27亿千瓦时,实现节约标准煤9.41万吨,减排二氧化硫903.67吨,减少烟尘排污356.79吨,实现了节能减排的目标。为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促进和规范发电权交易,进一步推进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今年3月,自治区经贸委制定下发了《新疆电网实施发电权交易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自治区境内发电权交易由自治区经贸委统一管理,由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因此,在今年的发电权交易中,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国家能源环保政策,确定了在发电权交易活动中坚持节能环保的交易原则。明确提出发电权交易必须实行高效、环保机组替代低效、高污染机组发电的目标要求。在组织签订2009年发电权交易合同时,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加大了发电权交易比例,积极推进 “以大代小”发电权交易,并提出开展替代自备电厂小机组发电权交易工作,全力促进新疆电力市场建设与节能发电调度的有效衔接,积极以市场化方式促进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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