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但对于各省未经报批而自行出台的“试点”,电监会将对其进行检查和规范。
国家电监会今日上午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8)》,电监会总监谭荣尧在发布会上介绍了2008年电力工业运行和电力监管工作情况,并就电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电监会表示,今年将加快推进大用户直购电的试点,但对于各省未经报批而自行出台的“试点”,电监会将对其进行检查和规范。“我们选定了十个省份。在4月下旬到5月上旬进行督察。”
此事的背景是国家监管部门对电力改革之前的电力市场的整顿。
2009年3月,国家电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15家电解铝企业纳入直购电试点范围。对于纳入试点的企业来说,今后不必再统一从电网企业购电,在支付电网企业一定输配电价后,可以直接从发电公司以较低价格购电。不由由于输配电价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试点范围内的企业与电企迟迟未能签下“直购电”协议,反而是试点范围外的企业率先签下首单,4月中旬,在河南省政府的协调下,河南十几家电解铝企业与多家电厂率先签订了直购电协议。
由此引发了其他地区的跟风,多个省份自主出台直购电试点办法,电监会表示,在跟踪分析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省份是借直购电试点为名,行擅自优惠降低电价为实,影响了电力市场的秩序。为此,3月中旬,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全面停止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电价优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于3月底前上报。
“在第一个阶段,各地自查自纠,我们陆续收到了各地整改情况的报告,也发现了还有一些没有纠正和改正的地方。对此,我们再度发布了督察通知。”一位负责人表示。4月10日,国家电监会再次发布了清理优惠电价的督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