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吉林省电力公司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十条”的工作意见》,并对做好吉林全省优质服务工作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以提升优质服务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结合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不断提高干部员工讲政治、讲大局意识,树立“局部就是整体”的观念,要从树立国家电网品牌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各单位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好自身职责。
二是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坚决杜绝有重大负面影响事件发生。
三是省公司营销、农电等部门和所属供电公司,要认真分析所处的环境和形势,掌握工作主动权,认真查处行风建设中出现的违纪问题,把问题化解在能控的范围之内。建立24小时信息管控机制,对瞒案不报的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四是按照吉林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切实做好2006年度行风内评工作。农电系统在行风建设工作中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创佳绩;营销系统要紧密围绕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营销“三大中心”建设目标,科学规范地整合服务功能,为行风评议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五是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做好纵向与横向的沟通。要密切与基层的联系,确保信息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