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起,吉林省电力公司在公司系统开展对照自身情况,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
这是吉林省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这次活动的重点是对2001 年以来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着重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并对自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依法追究处理。
吉林省公司自查自纠工作主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抓住问题重点,明确任务,全面部署治理专项工作,广泛宣传动员。长春市供电公司提出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做出了安排,制定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设立了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长春供电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他们结合“爱心活动”、“平安工程”、“八荣八耻”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还组织了全体中层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签订了“廉洁从业、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收到了很好效果。
二是正视存在问题,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地处松花江畔的吉林供电公司结合省公司的要求,出台了《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小型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从严治企规定》及《各项资金拨付的若干规定》等20多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本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服务大局的原则,“规避”在工程项目计划、资金安排以及物资、设备、器材采购过程中的违纪行为,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切身利益。在活动进行中,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监督信息,吉林市公司还创造性的在职工代表中聘请了民主监督员,在家属住宅小区聘请了廉政监督员,在县、市、区检察机关聘请了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员,在公司纪委网页设立了举报箱,建立了立体的监督网络,畅通了信息渠道。并建立了定期沟通制度和不定期信息反馈制度,最大限度、最快捷地获取监督信息,为监督和自查自纠工作争取主动。
三是综合治理、分工明确,全面落实责任制。地处东部边陲的延边供电公司就结合当前实际及文件精神,制定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把该项工作分为五个主要步骤进行:一是完善方案,深入宣传;二是全面分析,排查摸底;三是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四是吸取教训,抓好整改;五是坚持标准,严格验收。同时,该公司还要求所属各单位把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党委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州公司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边查边改,努力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