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近日起草《供电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节约能源、节能减排和环保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下达的对依法淘汰、关停或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指令。
为了加强供电监管,规范供电服务行为,维护电力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电监会近日起草《供电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称,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节约能源、节能减排和环保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及有关执法部门下达的对依法淘汰、关停或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停限电措施的指令,减少电能输送和供应环节的损失和浪费。
对于限期整改的用户,供电企业在收到政府或执法部门同意对其恢复送电的指令之前,不得擅自送电。对于永久关停的用户,供电企业要按规定为其办理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