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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力积极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

日期:2009-03-23    来源:浙江省电力公司  作者:徐俊钐

国际电力网

2009
03/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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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浙江 电力

  近日,记者从浙江公司财务部获悉,通过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公司修订后的固定资产会计进项税金处理政策以及代购代建固定资产等特殊行为增值税会计处理政策、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事项等均获得税务机关备案同意,这些政策的争取,将确保公司足额享受国家增值税转型政策,并有效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结构、降低公司税收成本。这是公司将国网公司“三节约”精神全力贯穿到经营管理全过程,主动强化“过紧日子”措施,用足用好国家各项政策,将经营压力转化为动力,全力推动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走出经济寒冬的又一重要举措。

  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转型改革后的增值税方案,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把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落实到实处,确保公司系统足额享受增值税抵扣,努力降低电网建设运营成本,以集中更多资金有效保障公司发展的投入,浙江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以开展“三节约”活动为契机,以强化管控实现对各项成本的有效控制,推动公司健全和完善降本增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2008年底,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刚一发布,浙江公司财务部就积极部署开展有关工作。积极与省国税局沟通联系,会同浙江省国税局有关领导、职能处室,对公司基层单位在增值税转型中碰到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对公司集中采购设备的结算流程、系统各单位固定资产实际结算状况等进行调查摸底;在调研基础上,拟订了公司增值税转型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由公司分管领导亲自对系统各单位的增值税转型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对公司系统各单位增值税转型后的业务知识、SAP操作流程进行专题培训;并商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对全省各地(市)增值税预缴比率进行调整,发布明确有关处理办法。通过认真策划、全面落实,公司增值税转型工作得到了稳妥实施。据初步估算,在电网建设设备采购等经营支出上,通过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就可以降低增值税支出12-15亿元。

  在落实国家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的同时,财务部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修订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政策,主要是扩大了加速折旧范围、提高了固定资产改良认定标准、调整了相关资产的折旧年限;同时,制定了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会计处理规程。这些举措,为公司发展争取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目前,浙江省电力公司已经制定了全面完善的经营管理“三节约”活动安排,在经营成本上提出万元材料修理费比这08年年初预算压降5%、可控管理费用压降10%以上等硬性指标,在成本管理上以“抠”为荣,在增收节支、挖掘增效上狠下功夫,并将继续深化细化预算管理和成本管理,加强资金存量和流量管理,把握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以最少的资金成本,获得最安全高效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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