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记者从广西散装水泥办公室(简称区散装办)获悉,今年我区将加大在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力度,在县(市、区)级城镇规划区域内进行推广使用搅拌混凝土试点工作,并力争早日出台《广西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杜绝现场搅拌,不仅减少了污染,还提高了工程建设速度、保证工程质量,社会综合效益十分显著。区散装办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生产1立方米的混凝土,就可以消化100公斤的粉煤灰、80公斤的矿渣,“我区预拌混凝土企业2008年散装水泥用量约为300万吨,仅此一项,可以节约水泥包装用纸1.8万吨,折合优质木材9.9万立方米,再加上造纸所消耗的水、煤、电等,经济效益在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