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远县政府办发出通知,印发了《宁远县“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该县全面清理整顿无立项、无设计、无审批、无管理水电站工作启动。
宁远县这次清理整顿“四无”水电站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环境保护和水利水电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四无”水电站清理整顿工作,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和工程管理行为,消除“四无”水电站,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水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水电建设项目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清理范围为本县境内的所有水电工程,包括已建和在建的,不论规模大小和建设时间。整顿范围重点是1998年1月1日以来建设的水电站。清理整顿的内容:一是看是否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程序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二是看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编报各专题技术文件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防洪规划同意书》、《河道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同意书》、《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占用河道界限许可》、《开工许可》等。清理整顿工作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督查整改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清理整顿工作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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