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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汉元:强制国家电网按补贴价收购光伏发电

日期:2009-03-05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中国经济时报

国际电力网

2009
03/0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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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刘汉元 国家电网 光伏发电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称,光伏产业的发展壮大,最终能提供数百万个就业岗位,建议将光伏产业纳入国家扩大内需政策扶持范畴——

  “国家有必要加大对光伏产业的扶持力度,将光伏产业纳入扩大内需政策扶持范畴。”全国政协常委刘汉元日前对中国经济时报说,光伏产业的发展壮大最终能提供数百万个就业岗位。

  “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加强我国生态环境建设,而光伏产业的发展,既符合此要求,更能优化我国能源消费结构,带动太阳能应用终端、输变电设备等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并提供数百万个就业岗位。”刘汉元说,国家有必要从“4万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扶持光伏产业。

  数据显示,2002年—2007年间,中国光伏产业年均增长率高达191.3%;2007年中国太阳能电池产量已达1088MW,居世界第一。中国已初步形成一个“多晶硅——硅锭/硅片——电池/组件”产业群。

  “但存在问题也不少。”刘汉元说,由于光伏产品及光伏发电成本还处于高位,且国家尚未出台鼓励光伏产业的具体政策,从而导致中国光伏产业一直处于“两头在外”的尴尬局面。

  就扶持政策,刘汉元建议,有必要借鉴欧洲国家做法,包括借鉴中国已实施多年的对风电的鼓励性做法,强制要求国家电网对光伏发电按补贴性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根据现阶段光伏发电的成本,宜将初期的补贴性“上网电价”确定为1.5元—2元/千瓦时,今后随着产业的规模化和成熟度上升,每隔三五年进行一次价格调整,最终按市场规律运行。

  刘汉元同时建议,国家应从资金、税收等方面积极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研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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