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江西在当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全省农网改造后,开始实行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
图为江西鹰潭月湖区供电分局当时缴纳电费的情景。
目前,电价改革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电价机制方面。全面实行竞价上网尚不具备条件,大用户直购电也难以在短期内全面推行;受电网输、配、售一体化运营的体制条件制约,独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还未建立起来。二是电价水平方面。电价水平还没有合理反映电力生产成本、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损害成本,不利于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促进资源节约。三是销售电价结构。销售电价分类还不能充分反映用户用电特性,各类用户交叉补贴严重,难以有效调节电力供求关系。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电价改革总体方向是,继续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电价形成机制。根据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逐步推进电价竞争;建立规范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建立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制度;继续实行鼓励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
――根据电力市场建设进程逐步推进电价改革。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竞争性的电力市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工作,或开展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暂不具备竞争定价条件的地区,改进和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一是继续对发电企业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对各地现行标杆上网电价适时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予以调整。二是进一步完善并继续实施煤电价格联动。使得电价真实反映一次能源的稀缺程度。三是对尚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电厂上网电价进行归并,为发电企业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建立规范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一是在调查研究电网企业输配电资产、成本及各类经济指标基础上,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按成本加收益办法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二是加强对输配电价和输配电成本的监管。建立输配电价格成本监审制度,强化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加强对电网企业收入的监管。三是为推进大用户直供试点,在考虑各省级电网输配电费用总额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分电压等级核定输配电价。
――建立体现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制定《销售电价分类及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导各地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一是简化销售电价分类。将现行8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农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和工商业用电3类。二是逐步调整各类用电之间的差、比价关系,减少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同时,调整两部制电价结构,提高基本电费比重;扩大各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
――继续完善落实有利于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政策。进一步督促落实并完善差别电价政策,合理引导高耗能行业发展;指导各地加强对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规范企业建设自备电厂的收费管理,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政策,加强对生物质混燃发电项目的监管,研究垃圾发电价格管理办法;完善峰谷分时电价、丰枯季节电价、可中断电价和高可靠性电价等需求侧电价政策,促进用户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研究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累进递增电价,促进用户节约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