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准确确定公司在各项工作中产生的秘密级事项,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要求,山西公司出台了《山西省电力公司定密工作规定》。定密工作坚持“保核心,保重点,科学界定,保放适度”的原则,确保既不漏定秘密,又防止定密范围过宽,同时避免确定密级偏高。
新增企业秘密事项的确定程序为:各部门在全面掌握拟新增的待定秘密事项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根据企业秘密事项等级的标准,初拟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意见,保密工作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待定事项是否涉密,定密依据是否充分,拟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是否准确,保密工作委员会统一研究、审定,保密工作办公室根据保密委员会通过的秘密事项及时修订《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秘密目录》,统一发布后执行。所属各单位企业秘密事项,由本单位按照上述程序确定,报山西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备案。
保密工作办公室每年12月份组织各部门对秘密事项进行清理,各部门如有对需要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秘密事项,应当进行变更;对在保密期限内的企业秘密事项,若公开后无损于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或公开后对公司更为有利的,应当及时解密。企业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解密的确定程序为:各部门对拟变更的秘密事项提出变更后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具体意见,对拟解密的秘密事项,要提出解密的依据和原因。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核秘密事项拟变更后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是否准确,解密后是否会造成泄密,保密工作委员会统一研究、审定拟变更或解密的秘密事项,最后由保密工作办公室根据保密委员会通过的变更或解密的秘密事项及时修订《山西省电力公司企业秘密目录》,统一发布后执行。所属各单位企业秘密事项的变更和解密,由本单位按照上述程序确定,报山西公司保密工作委员会备案。
定密工作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产生的属于国家秘密、企业秘密的事项,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企业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的工作。山西公司工作中涉及的秘密事项有国家秘密(绝密、机密、秘密)和企业秘密(商业秘密一级、商业秘密二级、工作秘密)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