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山东公司农电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排灌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针对当前抗旱保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紧急部署。
通知指出,面对严重旱情,公司绝大部分单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确保了全省抗旱保电工作的落实。但在抗旱保电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值得特别注意,如个别单位工作落实不力、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
通知强调,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排灌用电管理。严格按照产权分界点进行抄表、收费、服务管理,对属于村集体、个体等的排灌设备,要主动上门服务,为其排忧解难,但不得越界进行收费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电工管理,提高其服务意识和质量,杜绝违规行为发生;规范临时用电、排灌业扩工程管理,加强对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维护,开展多种形式的用电安全宣传,防止私拉乱接现象。二要严格执行电价政策。严禁出现搭车收费现象,严禁自立项目进行收费;加大电价政策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民用上明白电。三要进一步深化供电所专业化管理。特别是直供直管地区要落实管理责任,防止出现管理空当;严格落实农村用电营业抄核收分离制度,切实杜绝农电工包村管理现象。四要加大对供电服务和行风建设的稽查力度。各单位要对近期抗旱保电期间的服务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投诉举报,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公司继续组织检查、暗访,对经查属实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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