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高效清洁的能源,建立经济、高效、稳定的电力供应体系,是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到2020年要使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再翻两番这一目标,是我国电力发展规划的依据,也是目标。
电力发展目标
坚持节约优先,煤为基础,多元发展,深化体制改革,加强电网建设。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优化电源结构。在综合考虑资源、技术、环保和市场等因素的基础上,优化发展煤电,建设大型煤电基地,鼓励发展坑口电站,重点发展大型高效环保机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机组,加快淘汰落后的小火电机组。大力发展水电。积极推进核电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鼓励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电。加强区域和输配电网络建设,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实行电力统一规划和调度,建立健全电力安全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继续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实行节能调度,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我国能源结构的状况,我国电源结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直到2020年都将以煤电为主,这是难以改变的。但为了努力减少电力对大气的二氧化碳排放,必须要尽可能降低煤电的比例,尽可能的早开发、多开发水电,并尽快增加核电、天然气及可再生新能源发电的比例。
电力供应能力
煤电供应能力 到2020年,我国煤电装机容量约为12.45亿千瓦,占总装机17.16亿千瓦的72.55%,发电量5.64万亿千瓦时,占总电量的73%,需耗原煤约17.48亿吨,占2020年原煤预计产量27亿吨的64.74%左右。
我国以煤电为主的电源结构是由我国的能源结构决定的。我国能源一直以煤为基础,根据初步分析,即使到2020年,煤在我国能源中的比重也在55%以上,而煤主要用于发电,2020年煤电仍占总发电量的60%多。
核电供应能力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将核电发展战略由“适度发展”调整为“积极发展”。《核电发展专题规划(2005~2020年)》确定,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100万千瓦,占总装机的2.39%;核电年发电量达到3176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4.10%。2020年年末建成核电装机容量应保持在1800万千瓦左右。
燃气发电能力 由于我国天然气资源相对贫乏,再加上燃气轮机制造技术落后,所以在世界各国燃气轮机快速发展,在电力中的应用比例很快上升时,我国仍处于很低水平。随着“西部开发”、“西气东输”及海洋气和进口天然气计划的启动,为我国气电的发展打下了基础。规划到2020年,我国燃气发电装机容量达3252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2.8%。
可再生能源供应能力 上世纪80年代起,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开发可再生能源,将之作为解决今后能源供应、改善环境的重要战略措施。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储备量每年约折合73亿吨标准煤,已开发的仅占年储量的1/183。预计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可达到10%。
输电能力 目前,我国已建成了规模较大、结构比较坚强的华北、华东、华中、南方、东北、西北六大区域电网,初步实现了除新疆、西藏、台湾外的全国联网。形成了北、中、南三大西电东送通道。建成了西北李家峡至官亭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始建设特高压云南至广东±800千伏、500万千瓦直流输电工程和1000千伏晋东南至荆门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国电网建设总投资将超过1万亿元。投资重点在区域和省的主干电网、重点城市配电电网和农村电网的建设。随着电厂装机容量的增大,逐步形成各区域电网1000千伏网架。西北电网形成750千伏网架。西电东送规模进一步扩大,北、中、南三大通道输电容量2010年将超过2000万千瓦,2020年达到4000万千瓦左右。预计到2010年,我国将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灵活高效的坚强电网,从根本上扭转电网滞后的局面,电网技术和装备水平不断提高,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到2020年,将建成覆盖各大电源基地和主要负荷中心的1000千伏交流和±800千伏直流特高压骨干网架,有效引导大煤电、大水电、大核电集约化开发,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各电压等级电网功能定位明确、结构坚强、发展协调,电网运行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显著提高,具备抵御防止大停电事故的能力,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装备质量全面达到或领先于国际水平。全国各大区域电网间的送电能力将进一步增大,全国联网网架增强,将更好地发挥送电、调峰、水火互济、调剂余缺、互为备用等作用。电网调度自动化、继电保护通信等设施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有很大提高。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用户自由选择供电商的改革将稳步推进,取得新成就。
电力发展政策建议
科学规划 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相对缓和的电力供需状况仍然是一种低水平的平衡,考虑到电力结构、备用容量和电力建设周期等特征,在供需相对缓和的情况下,适度发展仍然是我国电力行业的首要任务。预计到2020年,我国年人均用电量将达到3000~3500千瓦时,年人均生活用电量为600~700千瓦时(这一人均用电水平仍然低于发达国家在类似发展时期的水平)。因此,未来很长时间内我国的电力仍需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电力要适度超前发展,包括电源也要超前发展,有必要的备用容量;电网超前发展,保证电网有足够的输电和配电能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保证整个系统的供电可靠性。这要求电力统一规划。电力统一规划和规划的有效实施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力发展的总成本、提高能源的整体利用效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应尽快建立健全有利于统一规划的电力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既要将电源和电网规划项目的用地、用水、耗能以及环保容量等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统一规划,又要纳入能源工业发展规划,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和能源工业的发展需要。电力工业事关国计民生,电力规划必须立足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安全,优化电力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 从2005年年底开始,持续几年的电力供需紧张形势得到有效缓解,建议政府和电力企业抓住当前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抓紧研究符合我国能源结构特点的电源结构,在继续坚持以火电为主的基础上,调整火电机组结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水电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外部环境制约困难;开放核电建设和运营市场,引入更多的市场主体;把新能源发电作为实施电力工业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以新出台的《可再生能源法》为指导,落实发展可再生能源及节水、空冷机组的电价政策,加快新能源的发展,进一步优化电源结构。
加强电网建设,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是加快研究电网与电源协调发展的比例关系,保持电源与电网、输电与配电的协调同步发展,实现电力的适度超前发展。二是将电网规划纳入当地发展总体规划中,在征地、拆迁等环节对线路走廊、站址占地予以优先安排。三是在未来电价体系的制定上应保证电网企业能够获得足够的利润空间、具备再投资能力、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避免出现长期投资能力不足,导致电网设施缺乏更新改造而出现的停电事故,确保发电能力和输配电能力的协调均衡发展。四是要注重电网改造与优化并举,把电网建设成布局结构合理,供电能力强,运行、调度灵活,安全可靠,电能质量好,网损低的优化电网。
科学发展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 未来十余年内,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仍然以煤为主,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节能减排是电力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只有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脱硫设施建设,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建立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电力行业。一是尽可能减少石油、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促进电力产业优化升级。同时,加快优化燃煤发电结构,严格贯彻执行关停小火电的规定,提高大容量机组比重。二是加强产业规划的约束及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三是以保证有电厂达标排放为目的,以烟气脱硫为重点,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新建燃煤电厂必须根据标准安装脱硫装置。四是形成结构合理、自动化水平比较高的坚强电网,优化调度方式,规范线损管理,降低供电煤耗。五是进一步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降耗。六是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的市场化建设。要坚定不移地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逐步用市场机制代替计划性的行政手段,建立合理、科学的电价形成机制,达到合理的电价水平,发挥价格杠杆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作用,促进全社会节约电力、节约资源,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的进程。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市场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保障是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的法制化管理和建设。七是建立节能减排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提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和引导性指标,规定政府、企业、消费者等主体的法律责任,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节能减排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
深化改革 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加强电力监管,完善电价机制,促进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全面推进电价改革。一是建立有利于促进电网健康发展的输配电价格机制。输配电价格机制的建立应该有利于促进电网的可持续发展,以合理成本、合理利润的原则核定好电网输配电价,适当调高输配电价的比重。尤其是大区、跨区送电输电电价,力争电网还本付息电价在电价方案中得到全面体现。二是逐步建立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的联动机制。三是实行峰谷差别电价,增强电价的结构性调整。实行峰谷差别电价是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管理措施,美国电价的季节性变化就体现了这一点。为了缓解时段性的用电紧张压力,我国实行峰谷差别电价已经势在必行。峰谷电价差的确定必须能够弥补企业调整生产时间所付出的成本,这样才能有效调动企业调整生产时间的积极性,避免出现集中的用电高峰。尤其是对高耗电企业,推出有效的峰谷差别电价更有意义。通过具体调查安排合理的生产时间,减少高峰的用电负荷,现有的发电能力才能充分利用,减少峰时发电能力严重不足、谷时发电能力过于闲置的情况所造成的损失。
强化电力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为电力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要通过建立许可证监管和规则监管相结合的新的监管制度,增强监管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使投资者在建立合理稳定预期的基础上衡量和规避风险,使国家、企业和广大电力用户的利益切实得到保障,为新体制下电力行业的稳定、有序和高效率运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