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进一步推动公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创新,8月3日,河南省电力公司党组下发了《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授奖办法》。
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授予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具有创造性、有突出贡献的工作项目、实践经验、政研优秀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奖的申报、审查、评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突出创新、注重实施的原则。
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精神文明创新奖申报、审查、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基层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载体、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开创性、独特性的经验和工作成果,符合“三抓一创”工作思路要求,体现了“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经过实践检验,在理论上有新意,工作上有新突破、新成绩、新成效且有一定推广价值的;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在当地处于一流水平或在公司系统有一定影响处于领先地位的项目,都可以申报、参评。对拟授奖项目届时将在公司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后确定得拟授奖项目,由公司党组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