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资金的集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规模使用效益,8月8日,河北省公司出台了《资金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暂行)》。据悉,本办法将很快在省公司本部、各分支机构和直管县级供电单位范围内开始实施。
《办法》界定了资金集中支付的范围、规范了资金审批拨付的流程、强化了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并以业绩考核促成效,一经实施,将实现 “三个突破”,即直属单位资金集中率100%、资金支出实时在线监控100%、省公司对直属单位资金的调度使用100%。
此外,《办法》还有效地落实了《国家电网公司资金安全备付管理办法》,河北省公司将按照“年预算、月平衡,周调度”的原则,实施现金流量的动态管理,加强资金调度,充分利用内部资金市场,有效地降低货币资金存量,凸现资金集约化管理的“三大优势”,一是加强风险控制,保证资金安全;二是保障电网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速资金周转,发挥资金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