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维护电力市场秩序,方便电力市场主体和用户投诉举报,畅通群众信访的渠道,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监管投诉举报热线一二三九八热线今天正式开通。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的规定,投诉人可通过一二三九八热线,对违反电力业务许可、发电市场份额、电网运行安全,电力市场公平开放,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电能质量和供电服务质量等规定以及违反电力价格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按照有关规定,在处理投诉举报的问题时,电力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基本情况清楚、有具体的违法事实、线索清晰并附带相关证据材料的举报,应当受理。
投诉请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受理:有明确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有明确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的;属于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的。电力监管机构应当自收到投诉事项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当向投诉人说明理由。
投诉举报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投诉举报事项,电力监管机构可以将被投诉举报人的违法行为及其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电力监管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举报人的举报材料和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