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31530.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7%。第一产业用电量826.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1%;第二产业用电量23754.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35%;第三产业用电量3225.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723.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5%。
1-11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为23440.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7%;轻、重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分别为3.02%和5.77%。
从各区域的用电量增长情况来看,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6.67%)的省份依次为:新疆(19.30%)、甘肃(12.91%)、广西(12.77%)、安徽(12.46%)、青海(11.92%)、河南(11.17%)、陕西(10.16%)、海南(9.49%)、重庆(8.98%)、吉林(8.60%)、福建(8.35%)、湖北(8.30%)、内蒙古(7.81%)、江西(7.48%)、黑龙江(7.19%)、上海(6.97%)、江苏(6.84%)、浙江(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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