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生当年新欠电费的供电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将严格按照《江西省电力公司关于发生当年欠收电费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11月4日,江西电力公司作出紧急部署,要求公司系统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紧迫感,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打好年底电费回收攻坚战。
该公司强调,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是电费回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像抓安全生产一样建立和落实电费回收工作责任制,保证年内完成任务;建立电费回收的快速反应及风险预警机制,切实提高电费风险意识,关注重点行业及产品的市场动态,关注欠费用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信息,实行日监控、周报告、月分析制度,及时调整收费方式和催费措施,广泛应用购电制、分次划拨、多次结算等收费方式,对特殊重点客户实行驻场催收,提前做好电费回收应急预案。
该公司还要求,要协调做好承兑汇票在电费结算中的应用,开展电费回收督导,加强汇报,争取政府支持。公司还要求,未完成回收任务的各基层单位每月要进行电费回收专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