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站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8月26日,拉普镇人民政府联合自然资源局地灾办组织开展了水电站隐患排查检查工作,对辖区内2座水电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
排查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围绕水电站运行状况及防洪能力进行了详细查看;安全管理方面,主要查阅了防汛防地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安全培训记录以及值班值守制度执行等资料。
通过此次排查,主要问题集中在部分设备老化、安全警示标识缺失、应急预案不完善等方面。针对排查出的隐患,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责令相关水电站负责人立即组织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同时,要求各水电站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水电站安全管理水平。
下一步,拉普镇人民政府将持续跟进水电站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健全水电站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开展“回头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