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核电 220kV 玉墩线电缆系统变更设计和物资采购外委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 220kV 玉墩线电缆系统变更设计和物资采购外委已审批,资金来源
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
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清核电 220kV 玉墩线电缆系统变更设计和物资采购外委。
2.2 招标编号:BRR25-ZB2-ZB-002-062。
2.3 招标项目概况
玉墩线线路路径(电缆、架空线)起自福清核电 220kV 站#1 塔,终止于 500kV 燕墩变 220kV
构架。其中玉墩线的电缆系统起自玉墩线#2 杆塔电缆终端,终止于泽歧村玉墩线#3 杆塔电缆
终端,电缆线路长 6.029km,主要敷设于电缆沟中(小部分路径通过涵洞),电缆有 10 组中
间接头,设计有电缆金属护层交叉互联接地系统,电缆沟设计有排水系统,电缆有光纤测温
系统。为保障全厂 220kV 辅助电源的可靠性,消除隐患,福清核电计划对 220kV 电缆系统进
行设计变更。
2.4 招标范围
1)现场设计勘察;
2)电缆系统设计和物资采购;
3)项目设计接口;
4)按照需求方要求提供各类设计、分析、报告文件,如编制详细设计方案、设备采购技
术规格书等;
5)组织对电缆本体及相关附件、材料进行第三方复检;
6)落实福清核电电缆缓冲层烧蚀问题、行业内电缆“白斑”烧蚀的经验反馈,组织前往
制造厂对主要设备进行全程驻厂监造,对设备制造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控;
7)电缆系统相关设备、设施的安装指导和现场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6 服务期限/进度要求
注:T0 为设计阶段,T1 为采购阶段,T2 为实施阶段,单位:周。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规范、规程及标准,并且达到招标人要求的标准,具体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时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
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
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
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及其所属专业化
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
约的。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
开户单位: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简称+BRR25-ZB2-ZB-002-062”。
其他说明:文件费用不接受个人汇款,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须再次登陆中
核电子采购平台,依次填写支付信息、上传支付凭证并保存提交,只有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
人才能获取采购文件。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起至 2025 年 7 月 28 日。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
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
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
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
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
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
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客服:021-61592300。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
//www.cnncecp.com)进行提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 年 8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5.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
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同时发布。
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尤俊韬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范雪凯、申晓东、王涛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51、13015517281
邮 箱:chinabrr09@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
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
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澄清环节提交。
8.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
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
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 CA 数字证
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