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624号文),这是继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之后出台的新一轮“获得电力”政策文件。624号文是对1479号文的深化与升级,为促进624号文各项政策在福建落地,福建能源监管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新一轮“获得电力”政策文件宣贯会议精神,多措并举做好新旧“获得电力”政策衔接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宣贯。召开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暨2025年民生用电服务突出问题专项监管启动会议,从出台背景、工作目标、监管内容、工作职责等方面对624号文进行宣贯解读,同时要求各供电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624号文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文件的社会知晓度,指导、帮助企业干部职工、广大用户和经营主体了解新规内容,把握核心要义。
二是做好工作对接。按照624号文“电网升级改造工期无法满足接电时限规定的,应明确工程完成时限,并报送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及地方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备案”要求,及时与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就信息报备事项进行对接,明确报备范围、内容和周期,未雨绸缪,为今后做好监管工作打好基础、做好铺垫。
三是细化监管措施。根据624号文明确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围绕“办电便捷化、供电高质化、用电绿色化、服务普惠化、监管协同化”的监管目标,研究完善福建省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监管工作方案,聚焦推进“三零”“三省”政策落实、强化频繁停电整治、加强民生用电服务保障等方面细化监管措施。
下阶段,福建能源监管办将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要求,结合民生用电服务突出问题专项监管和12398投诉举报事项办理,强化与福建省能源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跟踪问效,推动624号文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细落实,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高品质用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