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深化蒙东电网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见附近),这是136号文发布后,全国首个地方正式印发的承接方案,该方案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件提出:
1、蒙东电力市场整体安排
蒙东电力市场2024年市场交易新能源电量占比已达91%以上,将持续推动新能源(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1)集中式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已基本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2)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扶贫光伏等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实现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
参与跨省跨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市场交易电价和交易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跨省跨区送电相关政策执行。
2、增量项目不安排机制电量!
入市原则:分类施策,区分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保持存量项目政策衔接,稳定增量项目收益预期。
(1)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新能源存量项目
电量规模,衔接目前具有保障性质的上网电量规模确定,保持该部分电量收益基本稳定。
(2)2025年6月1日后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
为促进集中式、分布式(分散式)等各类新能源项目公平参与市场,进一步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衔接现行电力交易政策,暂不安排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
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考虑。
若后续年度安排纳入机制的电量,可按年度组织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通过竞价形成。
3、蒙东电力市场现货电价上下限!
蒙东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推动全部新能源电量参与现货市场中的实时市场。
现货市场申报价格上限暂定为1.5元/千瓦时;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其他收益等因素,申报价格下限暂定-0.05元/千瓦时。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