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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征求意见

日期:2025-03-15    来源: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

国际电力网

2025
03/1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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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调度机构 虚拟电厂 电力安全

3月13日,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提出,强化虚拟电厂运行管理。虚拟电厂应根据聚合资源特性和平台的特点,通过调度数据网、综合数据网或互联网等多种方式接入电力调度机构,数据交互应采取加密措施,不应明文传输。

纳入涉网安全管理范围的虚拟电厂按月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可调节资源清单和变更申请,月内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换可调节资源及其容量,确需调整的,应在调整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变更申请。虚拟电厂技术支持系统应具备一定的容错能力和故障恢复能力,能在系统运行故障或异常情况下进行自动恢复和保护。虚拟电厂应实时掌握虚拟电厂资源的一、二次设备运行状态,并将调度相关的运行信息及 时、准确地上传给电力调度机构。

虚拟电厂改变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的状态前,应得到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或许可。虚拟电厂管理应当严格执行《虚拟电厂管理规范》(GB/T 44241-2024)等标准规范要求,参照发电侧并网主体技术指导和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虚拟电厂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591-87028915,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aqfjb@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研提意见汇总表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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