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黑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黑龙江省电力市场运营规则及配套实施细则(试行2.0版)》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关于发电企业,参与中长期市场化交易的国网黑龙江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直调的公用燃煤机组均以机组为单位参与现货市场。其中:10万千瓦及以上的为竞价燃煤机组,通过“报量报价”的方式全电量参与现货市场竞价;10万千瓦以下的为非竞价燃煤机组,依据供热、供汽需求以及中长期合约情况申报D日分时发电需求曲线,经电力调度机构依据审核后,在现货市场中优先出清。
为规范黑龙江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是2024年11月4日至12月3日,相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感谢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全虹达1894566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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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