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电源电网协同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原文如下:
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能源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