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定“2023、2024 年度各机组预分配配额量均为该机组上一年度经核查排放量的 70%,将重点排放单位拥有的所有机组相应的预分配配额量进行加总,得到其2023、2024年度的预分配配额量。”
通知还提出了豁免机制, 一方面是燃气机组豁免;另一方面是重点排放单位超过履约缺口率上限豁免。
通知还明确了,将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调整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将“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调峰修正系数”,并将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 65%。
通知还更新了内容,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纳入配额管理范围。
通知调整了结转规则:重点排放单位在 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可申请将持有的 2024 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结转为 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 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 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附件:
1.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