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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科赛博: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拟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日期:2024-06-25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24
06/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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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爱科赛博 电源设备 电力财经

6月25日,爱科赛博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2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41.6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683.2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的内容,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公告指出,按照公司《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3.0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1.83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2024年6月21日生效。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841.6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683.2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1,683.2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1.83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225.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5%;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841.6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51.83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112.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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