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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若停牌两个月内无法披露年报 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日期:2024-06-17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24
06/17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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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东旭蓝天 电力财经 电力企业

6月14日,东旭蓝天发布公告称,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自 2024 年 5月 6 日开市起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原定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又因期初数无法确定,亦无法于原定时间披露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已自 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 年 5 月 18 日、2024 年 6 月 1 日,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披露了《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1、2024-12)。

截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未能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在定期报告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2024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停牌。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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