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龙源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雪莲女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陈杰女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雪莲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王雪莲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提名陈杰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陈杰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