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9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防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24日。
内容指出,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穿越林区的输配电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规定了广东省内位于或穿(跨)越林区的输配电设施的火灾防控技术要求及措施。线路应尽量避让森林保护区,无法避让时,应根据负荷分布和林区特点、防火林带,采用合理布点、分区供电等方式,优化线路路径,尽量缩短跨(穿)越林区的线路长度,减少树线矛盾。
输配电线路经过林区时,计算验证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的方案,确保导线架设后树木不会形成树障的情况时,可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的方案。对需要砍伐通道的新建线路,由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支付给树木所有者和土地权属人,一次性补偿树木砍伐费用,补偿范围包含线路保护区及保护区外,经补偿后不得再在线路保护区种植高杆植物,相关协议资料应移交运维单位存档。
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架空线路保护区内不得种植可能导致发生树木碰触导线的高杆植物,植物达到自然生长高度时,靠近线路的树木与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表4.1.2.1-1的要求。线路保护区外,不得种植倒伏、摇摆或断枝后可能碰触导线的植物,易倒伏超高树木应砍剪。校验导线与树木之间的垂直距离应考虑树木在修剪周期内生长的高度。
全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防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建立防止林区内电力线路、设备、通信设备等涉电设施导致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和技术指引,我局委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起草了《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防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至5月24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或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10(安全监管处),邮编:510031。
电子邮件请发至:nyjaqc@gd.gov.cn。
附件:林区输配电设施森林火灾防控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能源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