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显示,为满足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思扶生产区中大口径胶原蛋白肠衣生产线提升改造后整个思扶生产区的用电需要及提高用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现同意建设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项目。
该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变电站和线路工程建设,其中变电站建设规模为主变压器:本期1×31.5MVA;电压等级:110/10kV;110kV出线:本期1回;10kV出线:本期6回;无功补偿:本期装设5.4+6.6Mvar,电抗率为5%。中性点接地方式:110kV中性点直接接地或不接地,10kV中性点不接地。
线路工程建设规模为扶典~神冠Ⅱ110kV线路:电压等级:110kV;建设性质:新建;回路数:单回路;线路起讫点:线路起自拟建的220kV扶典站,终于神冠Ⅱ站110kV间隔;线路长度:2.7km;导线型号:JL/LB20A-185/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新建线路架设两根24芯OPGW光缆。
项目估算总投资1639万元(静态投资估算1623万元),鑫鹏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出资本金327.8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由银行贷款解决。
全文如下:
粤桂(梧)管发〔2024〕14号 关于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梧州鑫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广西梧州鑫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关于请予核准神冠思扶110千伏输变电设施工程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思扶生产区中大口径胶原蛋白肠衣生产线提升改造后整个思扶生产区的用电需要及提高用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现同意建设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2403-450400-04-05-426034
项目建设单位:广西梧州鑫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地址位于梧州市万秀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神冠集团思扶厂区万秀区城东镇思扶村大冲口1号地块西面。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变电站建设规模
主变压器:本期1×31.5MVA;电压等级:110/10kV;110kV出线:本期1回;10kV出线:本期6回;无功补偿:本期装设5.4+6.6Mvar,电抗率为5%。中性点接地方式:110kV中性点直接接地或不接地,10kV中性点不接地。
(二)线路工程建设规模
扶典~神冠Ⅱ110kV线路:电压等级:110kV;建设性质:新建;回路数:单回路;线路起讫点:线路起自拟建的220kV扶典站,终于神冠Ⅱ站110kV间隔;线路长度:2.7km;导线型号:JL/LB20A-185/3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新建线路架设两根24芯OPGW光缆。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639万元(静态投资估算1623万元),鑫鹏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出资本金327.8万元(占动态投资的20%),其余80%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环保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执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
六、项目的勘察、设计、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由项目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取得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配套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委托书》和《神冠思扶110kV变电站用地的说明》、梧州供电局出具的《梧州供电局关于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建设110千伏变电站的复函》(梧供电函〔2023〕90号)和《梧州供电局关于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思扶厂区外部供电方案接入系统专题研究的批复》(梧供电规划〔2024〕3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广西神冠胶原生物集团有限公司思扶厂区外部供电方案接入系统专题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电网规函〔2024〕8号)以及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神冠思扶110kV输变电设施工程线路路径走向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广西梧州鑫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报建手续,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方案与措施。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西梧州鑫鹏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