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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广东佛山南海区鄱阳变电站、朝东变电站线路迁改工程公开招标

日期:2024-04-23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电力网

2024
04/2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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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鄱阳变电站 朝东变电站 输电线路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广东佛山市南海区鄱阳变电站710环堤线、朝东变电站725文海线文海围地块线路迁改工程(三村部分)招标公告发布,最高投标限价为12,381,542.72元。

公告显示,现有石(石肯)三村文海围地块需改造开发,项目地点位于桂城石(石肯)三村内,由于地块内存在10kV及0.4kV运行电力设施及电力线路。为保证地块开发不受影响,本期需对该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及线路进行迁改。本期需将10kV石(石肯)三村中村L159区公用箱变、10kV石(石肯)三村工业二区F81公用合变、10kV文海围F50公用配电站、10kV三村里围工业区F30公用配电站,合计4个合区的低压出线进行迁改;并新建公用配电站3座,转供上述拟拆合区低压用电。

该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如下:

佛山市南海区鄱阳变电站710环堤线、朝东变电站725文海线文海围地块线路迁改工程(三村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鄱阳变电站710环堤线、朝东变电站725文海线文海围地块线路迁改工程(三村部分)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现有石(石肯)三村文海围地块需改造开发,项目地点位于桂城石(石肯)三村内,由于地块内存在10kV及0.4kV运行电力设施及电力线路。为保证地块开发不受影响,本期需对该范围内的电力设施及线路进行迁改。本期需将10kV石(石肯)三村中村L159区公用箱变、10kV石(石肯)三村工业二区F81公用合变、10kV文海围F50公用配电站、10kV三村里围工业区F30公用配电站,合计4个合区的低压出线进行迁改;并新建公用配电站3座,转供上述拟拆合区低压用电。

2.3计划工期: 15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业主审批的开工令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2,381,542.7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注:中标人在施工全过程必须符合供电部门相关要求。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南海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墙)及上画工作导则(第1版)的通知》(南建水函〔2019〕140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并同时具备③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③具备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证书;

4.2.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企业类别:施工类企业)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申请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或“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投标人可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gcjdb/ztbjyxx/jsgc/zbgg/)查阅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若有不一致时,以PDF版本的文件为准],无需再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5月21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港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如为授权代理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核查。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携带个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凭证复印件(如网银转账,则需打印网上转账凭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招标人核查。核查未通过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j/gcjdb/ztbjyxx/jsgc/zbgg/)、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阳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内的桂城街道办事处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c/index.html)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石肯)社区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757-86365622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T1栋0603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邓工

电    话:0757-82131230

传    真:0757-82131230

电子邮件:gdzh_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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