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内容显示,为提高福清功能区以及海口镇、南岭镇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中印尼“两国双园”等新增项目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海口镇。新建50MVA主变两台,2×(3.6+4.8)Mvar的电容器组。建设福清牛宅变T接海口~安民、城头~城东110KV线路,线路起点位于原城头~安民、城头~城东110KV线路#20塔后侧新立T接塔,止于110千伏牛宅变,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架设,路径总长1450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长1000米,新建双回电缆长450米),新建铁塔7基。
项目总投资为73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71.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
原文如下:
关于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重新核准的批复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关于申请重新核准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的请示(融电发建〔2024〕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于2021年4月15日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21〕206号),现你司提出,该项目由于受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等因素制约,原选址位置不适宜建设变电站,申请重新核准该项目。经研究,同意重新核准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福清功能区以及海口镇、南岭镇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满足中印尼“两国双园”等新增项目用电负荷增长的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清牛宅110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020-350181-44-02-065243)。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海口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50MVA主变两台,2×(3.6+4.8)Mvar的电容器组。建设福清牛宅变T接海口~安民、城头~城东110KV线路,线路起点位于原城头~安民、城头~城东110KV线路#20塔后侧新立T接塔,止于110千伏牛宅变,采用架空和电缆混合架设,路径总长1450米(其中新建双回架空长1000米,新建双回电缆长450米),新建铁塔7基。
四、项目总投资为7358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471.6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0%。所需建设资金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清市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即日起,融发改审批〔2021〕206号文予以作废。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