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福建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提到,为满足漳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居民用电安全、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13个县(区),项目均无涉及新增用地。项目主要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55.67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台区278个,新建配电容量21.58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0.40千伏线路长度261.40公里。
项目总投资64720.1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944.0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资金由业主出资。
全文如下: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核准的批复
漳发改审〔2024〕20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核准的请示》(漳电发展〔2024〕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项目代码:2403-350600-04-01-342480)。
一、为满足漳州市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居民用电安全、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位于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13个县(区),项目均无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55.67公里,新建及改造配变台区278个,新建配电容量21.58万千伏安,新建及改造0.40千伏线路长度261.40公里。
四、项目总投资64720.1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2944.0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项目资金由业主出资。
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六、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6〕571号),项目单位须在开工前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七、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国家标准GB8702-2014。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九、请你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三同时”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表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漳州市2024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网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