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3月30日,黔源电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事后核查发现该公告存在差错,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财务资助审批程序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罗涛先生、赵刚先生、汤世飞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相关的公司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更正后: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2.财务资助审批程序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1 票弃权(董事黄成节先生弃权,建议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方面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罗涛先生、赵刚先生、汤世飞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事项相关的公司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需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复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