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动力源于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2月29日收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据动力源于之前公告,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控人何振亚在内的不超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1.66亿股公司股份,募集资金不超1.87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据悉,作为中国电源行业首家上市企业,动力源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多年来一直秉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致力于电力电子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在绿色能源、智慧能源领域的研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