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崇左供电局110千伏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内容提到,为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和运行灵活性,同意建设110千伏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
建设规模及内容:将天等站#1主变压器20MVA更换为63MVA、拆除#2主变压器、新增1台10kV并联电容器组1×5Mvar。本期项目估算总投资11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20%,由项目业主负责筹措解决,其余80%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全文如下: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崇左供电局110千伏
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报来《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关于110千伏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核准申请的函》(崇供电函〔2024〕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消除设备安全隐患,提高供电可靠性和运行灵活性,同意建设110千伏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1-451400-04-01-448151。
三、项目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崇左供电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崇左市天等县天等镇天宝北路。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将天等站#1主变压器20MVA更换为63MVA、拆除#2主变压器、新增1台10kV并联电容器组1×5Mvar。
六、本期项目估算总投资11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的20%,由项目业主负责筹措解决,其余80%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按照国家安全规范执行,在初步设计中落实好安全设计方案等。项目建设时,按照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同时,项目要严格遵循国家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八、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核准相关支持性文件有《110千伏天等变电站不动产权证书》(桂(2019)天等县不动产权第0003669号)、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关于天等县110千伏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评审意见的函》(电网规函〔2024〕10 号)。本工程在变电站前期预留围墙范围内进行扩建,不新增建设用地。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请项目业主根据本核准文件,抓紧开展下步工作。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要求,自觉接受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 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 故的发生。
附件:110千伏天等站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招投标核准意见表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5035122;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5035110。收信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 24 号发展大厦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2200。)
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政务公开选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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