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电线电缆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电线电缆框架招标(项目编号:CG-2023-07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3 项目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电线电缆框架招标
2.4 项目编号:CG-2023-073
2.5 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6 项目类别:货物类
2.7 项目类型:框架
2.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范围
3.1 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
3.2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入围数量均为三家。两个标段可兼中。
3.3 招标范围: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电线电缆框架招标,本项目预算5000.00万元。
3.4 供货期、供货地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3.5 承包方式:/。
3.5 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费率的方式报价,报价在100%以下(不含本身)且不低于其成本均为有效报价,但投标费率在80%以下(不含本身)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提供的成本分析报告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3.6 招标结果有效期: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无有效框架招标结果,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起之日起12个月。
如本框架招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上一框架招标结果未结束,则本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招标结果结束之日起12个月。
一年内达到项目金额的12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到期后,中标人实际采购量未达到项目预估金额80%的,可延长其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项目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3.7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以具体项目合同为准,按照择优选用的中标人框架投标中标费率进行结算。
结算金额=∑经招标人确认的实际采购数量×单价限价×中标费率。报价为含税价,结算时中标人需提供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方式:各订单合同的合同价款分预付款、入卖方成品库款、交货款和结清款四次支付。本次合同支付比例为0:0:9.5:0.5,交货款为到货验收合格90天内支付,结清款为到货验收合格一年内支付,以供应链形式(建设银行E信通、南网E链)支付为主,现金支付为辅的方式进行付款。其中 《货物框架采购合同(订单合同)》的合同金额不大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不适用上述有关支付规定,交货款为到货验收合格90天内全额支付。
调价机制:实行价格联动,当铜、铁、铝等有色金属原材料参考价格±5%触发调价机制,计算公式:
合同单价PH = 中标单价PZ+调价金额ΔP
-5%≤FJ≤+5%时,调价金额ΔP=0;
FJ>+5%时,调价金额ΔP=K×J0×(FJ-5%)
FJ<-5%时,调价金额ΔP=K×J0×(FJ+5%)
(1)系数K是指招标文件中明示的所有规格型号电缆的铜或铝含量,其中铜含量:K=导线截面×8.9/1000,铝含量:K=导线截面×2.7/1000,单位为吨/千米;
(2)FJ是指波动幅度,FJ=(JC-J0)/J0×100%;
(3)J0是指铜、铝等原材料的基准价,单位为元/吨,本次招标电线电缆以电解铜 70000 元/吨为基准报价,铝电缆以A00铝锭价18500元/吨为基准报价;
(4)JC是指铜、铝等原材料的参考价,单位为元/吨,按上海有色网http://www.smm.cn/公布的原材料月平均价格为准。
对非有色金属等原材料按《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最新发布的信息价为参考价。
价格联动调整时间原则上为触发调价机制后,价格稳定三个工作日即进行调价,每次作出调整后,由诚创公司发文通知,下属各企业按发文时间起按新的价格签订买卖合同。
3.8 其他要求
(1)由于本项目型号规格众多、货期要求紧急,招标方不确保各企业实际需求均在供货清单内,针对未在清单内的需求,可由本项目中标入围三家比价后,并满足货期要求的最低价供应商供应;某片区中标供应商货期无法满足时,可由满足货期的其余片区中标供应商供应。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图纸及技术要求、国家标准、当地验收规范的合格产品,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8小时内提出整改方案,经招标方确认后3天内完成整改,确保符合图纸、国家标准及当地供电验收规范。如经整改仍未符合要求,招标方有权单方取消订单合同。超过3次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3)本次招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所需产品的设计、制造、厂内检验、出厂验收、包装、上车装吊、运输至现场及卸货、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指导安装、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内容。中标供应商不能以工程量小、技术要求高、未付清其它项目款项等理由拒绝执行订单,如发生,招标方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
(4)为保证招标人利益,如出现中标供应商有违反或拒绝执行合同约定的行为或出现明确表示因各种原因无法供货的情况三次及以上时,可经双方约定终止“物资采购框架合同”,并保留追究的权利。该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补上,并签定“物资采购框架合同”完成剩下的供应份额。如中标候选人均不接受此项目的中标资格则重新组织招标。
3.9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7日17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按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如下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2 招标文件费用及注意事项
(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按标段)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通过(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缴交,售后不退。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款项汇到收款账户,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如下信息:CG-2023-073+标段号(如有)+招标文件工本费。
(2)已汇款的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传电汇凭证扫描件,并填写电子邮箱(收取招标文件费电子发票)。待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确认后方可在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必须在文件获取结束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文件而影响投标)。
为不影响招标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交。
(3)同一投标单位报名同一项目的多个标段,可一并缴交招标文件费。如报名多个项目的,则不能合并支付。
(4)投标人在平台中提交购买招标文件订单时请正确填写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开具正确的增值税发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清远市建行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4001760301053004129
5.3 供应商注册、审核、入库及CA办理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网址:https://ecsg.com.cn),并购买供应商CA数字证书。注册审批通过后投标人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进行购买招标文件,详见“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指引”。
投标人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注: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3天完成此项内容。
(2)供应商入库: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系统管理—供应商自荐—机构名称输入【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申请即可审批后入库。
(3)入库情况查看:投标人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系统管理—企业信息管理—公司信息维护—查询内容显示入库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状态为“已生效”即为入库成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09月07日17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6.3 投标文件均以标段(如有)为单位递交。
6.4 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6.5 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见招标文件要求。
6.7 重要提醒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讨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重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二十七号江滨大厦四楼
联系人:龚小姐
联系电话:0763-3461742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桥北一路163号内I楼首层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0089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九、异议
9.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763-3461785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9.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 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9.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9.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9.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视情节处没收投标保证金,限制一定时期内不得参加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所组织招投标活动等的处罚。
十、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3-3461785
招标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凯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