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以来,江苏能源监管办对全省调节性电源项目实行全覆盖现场检查。
现场监管工作组紧紧围绕调节性电源“建得怎么样,用得怎么样,效益怎么样”三个方面核心问题,严格按照现场监管方案和工作大纲,做到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听取发电企业有关企业灵活性改造、调节性资源调用情况以及企业经营状况的汇报;调阅项目合规性、机组灵活性改造、参与电力市场、价格机制执行等方面的资料;深入集控室、厂房等现场检查机组灵活性资源调用以及“两个细则”执行情况。
现场监管期间,工作组还就电力市场建设、电力市场秩序、行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调研,与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
监管工作组强调,各企业需要充分认识到调节性电源对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进“双碳”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调节性电源及资源在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等方面的支撑性作用,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能源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高质量完成调节性电源综合监管现场监管任务。为完善相关政策积极建言献策,为实现江苏电力高质量发展走在前贡献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