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能监办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湖南省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发电机组所对应的电源类型或独立新型储能已直接参与湖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的(仅以电量匹配的方式参与市场交易视为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下同),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按照湖南同类型机组当月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平均价结算。
调试运行期的发电机组和独立新型储能,以及退出商业运营但仍然可以发电上网的发电机组(不含煤电应急备用电源)和独立新型储能,按同类型商业运营机组现有的分摊标准乘以1.5 的系数计算辅助服务分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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