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电缆应急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电缆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110千伏电缆应急物资的供货、相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服务。主要采购内容包括:
(1)电力电缆:型号ZC-YJLW03-Z-64/110-1×1200 mm2,长度20km。
(2)110kV户外电缆终端头:型号YJZWFY4-64/110-1×1200mm2,110kV电缆终端,1×1200,户外终端,复合套管式,铜,20个。
(3)110kV电缆中间接头:型号YJJJI1-64/110-1×1200mm2玻璃钢保护盒(含铜壳和防水浇注剂)110kV电缆中间接头,1×1200,绝缘接头,铜,30个。
(4)110kV户内GIS电缆终端头:型号YJZGG-64/110-1×1200mm2,110kV电缆终端,1×1200,GIS终端,预制,铜,10个。
实际采购数量以招标人下发的供货通知单为准。
2.3交货期:在甲方下发供货通知之日起40天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电力行业规范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保证期:本次招标所有货物质保期自交货验收后不低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缆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承诺能够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格式自拟),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或生产范围包含电线电缆)。
3.2供货产品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五年(检测报告中载明的收样日期为2018年5月1日以后的时间)的与所采购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采购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电压等级不低于110千伏的电力电缆供货业绩;需提供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合同协议书、发票(合计金额不低于相应合同价总价的30%,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简称)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如项目在进行中未开具发票,可提供中标结果公告截图作为证明。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即:2020年05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2)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即:2020年05月01日-投标截止之日,以实际行为发生时间为准)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3)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5 其他要求:
(1)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含2023年04月份缴纳记录,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6月14日18时00分,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兴瑞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QB-2#东单元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371-68682573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联系电话:0371-55131206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
电话:0371-56567456
邮箱:xinggangjubao@163.com
2023年05月25日